方辰律所王大伟律师案例分析(二)

案例二栾菲与李芬服务合同纠纷案

栾菲为进入青岛市胶东机场工作与李芬在2021年9月7日签订《人才培养服务协议书》,约定李芬根据栾菲提出的求职意向,提供推荐相应岗位。栾菲于签订本服务合同时向李芬支付服务费用15万元。李芬为栾菲提供培训服务,如出现特殊原因不能进入该单位,全额退还栾菲缴纳的费用,安置时间为3-6个月。栾菲母亲为其缴纳了服务费用15万元。

直到2022年11月22日,栾菲还未被安置到胶东机场工作,双方经协商,李芬同意退还全额费用,双方签订了退款协议书。协议签订后,李芬仅退还3.5万元。栾菲及父母多次前往李芬处索要无果。2022年12月8日,栾菲与父母委托山东方辰律师事务所代理该案件,代理律师搜集完毕证据后向胶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在2023年1月12日顺利调解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