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李田田老师被强制送进精神病医院,说真话的我们该担心吗?


几年前,鄙人听闻一个故事,大致内容是:

 

一名负责运送精神病人的司机因为疏忽,中途让三名患者逃掉了。为了不至于丢掉工作,他把车开到一个巴士站,许诺可以免费搭车。**,他把乘客中的三个人充作患者送进了医院。

 

那么这三个人是通过什么方式证明自己,从而成功走出精神病院的?

 

下面是对甲的采访:

当你被关进精神病院时,你想了些什么办法来解救自己呢?

甲:我想,要想走出去,首先得证明自己没有精神病。

你是怎样证明的?

甲:我说:“地球是圆的”,这句话是真理。我想,讲真理的人总不会被当成是精神病吧!

**你成功了吗?

甲:没有。当我第14次说这句话的时候,护理人员就在我屁股上注射了一针。

 

下面是对乙的采访:

你是怎么走出精神病院的?

乙:我和甲是被丙救出来的。他成功走出精神病院,报了警。

当时,你是否想办法逃出去呢?

乙:是的,我告诉他们我是社会学家。我说我知道美国前总统是克林顿,英国前首相是布莱尔。当我说到南太平洋各岛国**的名字时,他们就给我打了一针。我就再也不敢讲下去了!

 

采访者又问:那丙是怎样把你们救出去的?

乙:他进来之后,什么话也不说。该吃饭的时候吃饭,该睡觉的时候睡觉。当医护人员给他刮脸的时候,他会对他们说谢谢。第28天的时候,他们就让他出院了。

 

这个故事未必是真的,但是故事背后的“精神疾病强制医疗制度”确是客观存在的,世界上许多国家均有类似的制度,我国亦不例外。2013年5月1日起实施的《精神卫生法》分专章对“精神疾病的诊断与治疗”进行了规定。

 

近日,“湘西女教师李田田”被强制送进精神病医院的消息,让精神疾病的强制住院治疗制度再次获得关注。李田田何许人也?

 

2019 年 ,2019 年 10 月 11 日,李田田在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一篇《一群正被毁掉的乡村孩子》的文章。李田田写的这篇文章,主要是质疑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永顺县砂坝镇桃子溪村小学频繁迎检,耽误课程。李田田称自己疲于应对上级各类检查,耽误了正常教学,控诉形式主义。

 

该文章虽然旋即被当地教体局要求删除,但获得了《人民日报》、央视等媒体的关注,官媒纷纷发表文章声援李田田。在空前的舆论压力下,当地高层领导也曾表示欢迎基层教师提意见,进行整改。但事情过去2年左右,李田田被爆出被当地强制送往精神病医院治疗的消息,一时间舆论哗然。

 

神秘的强制住院治疗制度

 

住院治疗的前提是需要诊断患者是否患有精神障碍,那么如何诊断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的第27条和28条的规定,除本人自行就诊外,疑似精神疾病人的近亲属可以送医诊断,更严重症状的疑似精神病人,近亲属、所在单位和公安机关均可以送医诊断。

 

根据这一规定,李田田如果确实疑似患有精神障碍,而且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情况,她所在的单位即教体局是有权送医进行精神疾病诊断的。

 

李田田被送进精神病医院治疗,强制住院治疗又是如何规定的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30条、31条、32条的规定,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但经诊断为严重精神障碍的患者,在两种情形下,应当住院治疗,一是已经发生伤害自身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的危险的;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

 

对于第一种情形,要取得监护人同意,监护人不同意住院治疗的,不得住院治疗。对第二种情形,属于必须予以住院治疗的情形,如果患者或者监护人不同意住院治疗,作为救济程序,患者或者监护人可以要求再次进行诊断和鉴定。

 

在法治逻辑下,如果李田田本人不同意住院治疗,那么强制李田田住院治疗,要么是获得了李田田监护人的同意,要么是李田田精神障碍确实严重,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被强制住院治疗。

 

当然有没有可能是打击报复呢?当然存在这种可能,而且细思极恐。虽然我国的相关制度安排非常严密,但是不得不承认,精神病人的强制住院治疗制度确实存在“道德风险”,如果实践中没有严格监管,存在被人利用的风险。

 

篇首的故事告诉我们,一个正常人要想证明自己正常实际上是很难的事情。精神疾病的诊断专业性较强,医生和专家的意见十分重要,如何避免诊断结果的随意性和主观性,避免强制住院治疗制度不被用来侵犯公民正当权利,是我们今后应当重点思考的现实问题。

 

笔者期待当地有关部门早日回应公众质疑。